2008年11月7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市民拍的法治DV教育市民
本报记者 仇健

  拍DV有法治的视角,也能为法制宣传出力。近日,杭州市余杭区启动的“法眼看余杭”DV大赛,就当仁不让地加入到当前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。
  随着电子产品的多元化,DV走进寻常百姓家。透过DV的镜头是否也能捕捉到法治的踪影呢,余杭区法建办、区司法局和区广播电视台策划了“法眼看余杭”DV大赛,向社会展示宣传法制的DV作品。
  记者从余杭区司法局了解到,征集的作品要采用纪实或情景再现的手法记录改革开放30年来发生在余杭区的鲜活、精彩、感人的涉法事件。题材可以是反映人物的,如法律工作者依法办案、为民服务的事;社会工作者、调解员、法律志愿者的动人故事;普通老百姓学法用法、守法护法、见义勇为的事迹等等;也可以是案例,即可以从身边的事例入手,告诉观众如何用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;也可以通过短片告诉市民防盗、防抢、防骗的招数等等,展现鲜活而真实的生活片段。
  据了解,优秀的DV作品获奖后,主办方将用于公益性的普法宣传,以增强普法宣传的效果。